服务内容
![]() | 服务对象所有15岁或以上及具副学位或以下之本港合资格雇员(包括新来港定居人士)均可参加由 72 间培训机构所举办之课程。 |
![]() | 服务目标人才发展计划旨在协助服务对象透过培训后重投劳动市场,在新职位持续工作,及在新工作上有进一步之提升。 |
![]() | 服务方式人才发展计划以「综合」概念为我们的对象提供服务。本计划提供的服务包括就业辅导、各项培训课程、就业转介及跟进服务。 |
![]() | 培训课程现时雇员再培训局为本港合资格雇员提供各类型之培训课程,其中主要包括:
学费部分时间制课程属收费课程。但凡失业、失学或收入为7,000元或以下的申请人,可申请豁免缴费。 本局亦优先照顾经济上相对较困难的人士,凡收入介乎每月7,001元至 15,000元的学员,仍然获得本局资助大部分课程学费,而月入超过15,000元的 人士修读部分时间制课程时,将需缴交全部课程成本。 再培训津贴再培训津贴只限于为期一星期以上为失业人士而设的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而提供。学员课堂出席率须达八成或以上,方可申领再培训津贴,再培训津贴根据实际出席全日制课程日数发放。 为学员提供之就业服务本局辖下之培训机构,均为有就业需要之全日制课程毕业学员,提供就业辅导及转介服务。在你就读课程的培训机构之就业辅导主任,会提供职位空缺资料,并根据个别学员之经验、技能、性格及就业意向,协助求职学员选配市场上合适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