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 | 服务对象所有15岁或以上及具副学位或以下之本港合资格雇员(包括新来港定居人士)均可参加由 72 间培训机构所举办之课程。 | ||||||||||||||||||||||||||||||||||||||||||||||||||
![]() | 服务目标人才发展计划旨在协助服务对象透过培训后重投劳动市场,在新职位持续工作,及在新工作上有进一步之提升。 | ||||||||||||||||||||||||||||||||||||||||||||||||||
![]() | 服务方式人才发展计划以「综合」概念为我们的对象提供服务。本计划提供的服务包括就业辅导、各项培训课程、就业转介及跟进服务。 | ||||||||||||||||||||||||||||||||||||||||||||||||||
![]() | 培训课程现时雇员再培训局为本港合资格雇员提供各类型之培训课程,其中主要包括:
学费部分时间制课程属收费课程。但凡失业、失学或收入为7,000元或以下的申请人,可申请豁免缴费。 本局亦优先照顾经济上相对较困难的人士,凡收入介乎每月7,001元至 15,000元的学员,仍然获得本局资助大部分课程学费,而月入超过15,000元的 人士修读部分时间制课程时,将需缴交全部课程成本。 再培训津贴再培训津贴只限于为期一星期以上为失业人士而设的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而提供。学员课堂出席率须达八成或以上,方可申领再培训津贴,再培训津贴根据实际出席全日制课程日数发放。 为学员提供之就业服务本局辖下之培训机构,均为有就业需要之全日制课程毕业学员,提供就业辅导及转介服务。在你就读课程的培训机构之就业辅导主任,会提供职位空缺资料,并根据个别学员之经验、技能、性格及就业意向,协助求职学员选配市场上合适的工作。 工作体验试点计划实践为本 增强自信 「工作体验试点计划」是雇员再培训局为「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毕业学员提供的支持服务,作为一个体验实际工作环境的平台,让毕业学员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应用所学的知识技能,锻炼及完善其沟通及人际技巧,以累积实际经验,加深对行业的认识,从而增强自信心,为将来求职就业作好准备。 「工作体验试点计划」涵盖多个「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包括:
参与「工作体验试点计划」属自愿性质,学员完成上述任何一项课程,并符合有关资格,可向所属培训机构登记。培训机构会于核实学员的参加资格后,安排参与计划的学员前往不同的雇主机构进行工作体验。 参加资格
参加方法 学员在参加本计划前,必须详阅学员须知(请按这里下载「工作体验试点计划学员须知」),并填妥「学员登记表格」(请按这里下载「工作体验试点计划学员登记表」)。学员须将填妥之登记表格交回就读上述课程之培训机构。如有需要,学员应在参加本计划前咨询培训机构就业主任或培训导师之意见。培训机构会于核实学员的参加资格后尽快安排学员进行工作体验。 工作体验证书及津贴 学员参与工作体验的出席率如达到80%,可获发工作体验证书以资嘉许。学员完成工作体验可获发放津贴,每日津贴额将参照其所修读相关培训课程之津贴发放准则计算。 已登记参与「工作体验试点计划」之培训机构名单 以下列出已登记参与「工作体验试点计划」之培训机构名单。
查询 有兴趣参与「工作体验试点计划」之学员可向其就读课程之培训机构查询详情或致电本局行业服务组(电话:3129 1181)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