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 | 服務對象所有15歲或以上及具副學位或以下之本港合資格僱員(包括新來港定居人士)均可參加由 71 間培訓機構所舉辦之課程。 |
![]() | 服務目標人才發展計劃旨在協助服務對象透過培訓後重投勞動市場,在新職位持續工作,及在新工作上有進一步之提升。 |
![]() | 服務方式人才發展計劃以「綜合」概念為我們的對象提供服務。本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就業輔導、各項培訓課程、就業轉介及跟進服務。 |
![]() | 培訓課程現時僱員再培訓局為本港合資格僱員提供各類型之培訓課程,其中主要包括:
學費及再培訓津貼為期一星期以上的全日制課程設有再培訓津貼,津貼額須視乎個別課程之設計而定,並以每月港幣4,000元為上限。學員可向有關培訓機構查詢個別課程之津貼額。 所有晚間或部份時間課程均需酌量收取課程成本的費用。失業或低收入人士(即月入在 $7,000 或以下者),於承諾完成課程及出席率達八成下,可申請豁免繳交學費。 為學員提供之就業服務本局轄下之培訓機構,均為有就業需要之全日制課程畢業學員,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在你就讀課程的培訓機構之就業輔導主任,會提供職位空缺資料,並根據個別學員之經驗、技能、性格及就業意向,協助求職學員選配市場上合適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