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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及服务发展委员会
- 课程审批委员会
- 质素保证及复核委员会
- 公关及推广策略委员会
- 财务及行政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1. 课程及服务发展委员会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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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根据本港的经济及劳动力市场情况,发掘具市场潜力的行业和工种,制定及定期检讨培训课程及服务计划的发展路向和策略; |
(二) |
根据各类培训服务对象的培训及就业需要、行业的需求、以及行业咨询网络的意见,发展配合市场需要的培训课程及服务计划; |
(三) |
审批新培训课程及服务计划的建议、以及监察新服务计划的发展进度; |
(四) |
审议现有课程及服务计划的修改建议,使其更贴近市场及行业需要;及 |
(五) |
审批与服务计划有关的大型投标项目及其他建议。 |
成员名单
召集人 |
成员 |
秘书 |
|---|
庄坚烈先生, MH |
梁颂恩女士
黄钖楠教授
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代表
劳工处处长代表
职业训练局执行干事代表 |
经理(课程发展) |
2. 课程审批委员会
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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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根据课程及服务发展委员会制定之培训课程及计划的发展路向和策略,向局方建议全年培训学额及各类课程之学额分布; |
(二) |
根据学额分配机制及其他相关准则,审议各培训机构提交之培训计划及拨款申请,并向局方建议各培训机构可获得之学额分配; |
(三) |
制订及检讨课程行政政策;及 |
(四) |
监察办事处审议培训机构续办各类课程之建议书及其预算,以及季度培训计划进展。 |
成员名单
召集人 |
成员 |
秘书 |
|---|
黄小萍博士 |
伍颖梅女士
郑启明先生
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代表
劳工处处长代表 |
经理(课程行政) |
3. 质素保证及复核委员会
职权范围
(一) |
审批新培训机构申请、及取消现有培训机构开办课程资格的建议; |
(二) |
制订培训课程及计划的质素保证策略和机制; |
(三) |
厘订培训课程及计划的成效指标及监察整体成绩(包括学员的就业及留职情况),并按需要进行检讨; |
(四) |
监察及评核培训机构举办培训课程的教学质素、成效及行政安排; |
(五) |
监察培训课程统一评估的工作,以及学员的评估成绩; |
(六) |
制订学额分配机制及监察其成效,并按需要进行检讨;及 |
(七) |
监察公众人士及学员就培训课程及计划的投诉的整体情况,并在有需要时就个别投诉个案进行复核。 |
成员名单
召集人 |
成员 |
秘书 |
|---|
余鹏春先生, SBS, JP |
冼启明先生, MH
黄小萍博士
劳工处处长代表
职业训练局执行干事代表 |
经理(质素促进)2 |
4. 公关及推广策略委员会
职权范围
(一) |
审议办事处拟定的再培训局公关及宣传推广策略、以及年度工作规划; |
(二) |
就再培训局公众形象及品牌的公关工作,提供意见,并监察其成果; |
(三) |
审议办事处就大型的公关及宣传推广活动所拟备的方案,并批核公关及推广活动的大型投标项目;及 |
(四) |
监察培训机构就再培训局培训课程及计划进行的公关及宣传推广工作的成效。 |
成员名单
召集人 |
成员 |
秘书 |
|---|
梁颂恩女士 |
庄坚烈先生, MH
简金港生女士
劳工处处长代表
冼日明教授#
廖国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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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传媒及对外事务) |
# 增选委员
5. 财务及行政委员会
职权范围
(一) |
审议再培训局办事处人员的薪酬福利及聘用政策,提交全局通过,并制订其他的人事政策; |
(二) |
监察办事处的职员编制,并向全局推荐副行政总监级别或以上人员的任免; |
(三) |
审议再培训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及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全局通过; |
(四) |
监察再培训局的收支及财务管理状况; |
(五) |
就再培训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政策,向全局提交建议;并监察基金的投资活动和表现; |
(六) |
制订及检讨再培训局的采购政策,并批核大型投标项目(但培训课程及计划以及公关推广项目除外);及 |
(七) |
制订及检讨再培训局的信息科技政策,包括信息科技保安政策,并监察其实施状况。 |
下设投资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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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就再培训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及指引,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 |
(二) |
因应市场上的投资渠道及局方的需求,提供投资建议;及 |
(三) |
就其他经办事处进行的日常投资事宜,向办事处提供指导。 |
成员名单
召集人 |
成员 |
秘书 |
|---|
梁永祥先生, BBS, JP |
郑启明先生
简金港生女士
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代表
劳工处处长代表 |
经理(财务及会计) |
下设投资小组
召集人 |
成员 |
秘书 |
|---|
伍达伦博士, SBS, JP |
梁永祥先生, BBS, JP
俞汉度先生#
何柏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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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经理(财务及会计) |
# 增选委员
6.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向雇员再培训局负责,其职权范围包括:
(一) |
监察办事处业务的营运及财务制度及执行上有否遵从本局既定政策、程序、指引及相关法例,并检讨其是否达致应有的效益、效率及合符经济原则; |
(二) |
审阅内部审计组呈交的报告,提供改善建议; |
(三) |
如有需要,或就全局交托的事宜,指示办事处进行特定的检讨或调查工作;及 |
(四) |
监察办事处内部审计职能的成效。 |
成员名单
召集人 |
成员 |
秘书 |
|---|
黄钖楠教授 |
余鹏春先生, SBS, JP
钟伟平先生
俞汉度先生 #
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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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师 |
# 增选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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