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再培訓局

委員會職能及成員








 


  1. 課程及服務發展委員會

  2. 課程審批委員會

  3. 質素保證及覆核委員會

  4. 公關及推廣策略委員會

  5. 財務及行政委員會

  6. 審計委員會


1. 課程及服務發展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根據本港的經濟及勞動力市場情況,發掘具市場潛力的行業和工種,制定及定期檢討培訓課程及服務計劃的發展路向和策略;
(二)根據各類培訓服務對象的培訓及就業需要、行業的需求、以及行業諮詢網絡的意見,發展配合市場需要的培訓課程及服務計劃;
(三)審批新培訓課程及服務計劃的建議、以及監察新服務計劃的發展進度;
(四)審議現有課程及服務計劃的修改建議,使其更貼近市場及行業需要;及
(五)審批與服務計劃有關的大型投標項目及其他建議。

成員名單














召集人成員秘書
莊堅烈先生, MH梁頌恩女士

黃鍚楠教授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代表

勞工處處長代表

職業訓練局執行幹事代表
經理(課程發展)


2. 課程審批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根據課程及服務發展委員會制定之培訓課程及計劃的發展路向和策略,向局方建議全年培訓學額及各類課程之學額分佈;
(二)根據學額分配機制及其他相關準則,審議各培訓機構提交之培訓計劃及撥款申請,並向局方建議各培訓機構可獲得之學額分配;
(三)制訂及檢討課程行政政策;及
(四)監察辦事處審議培訓機構續辦各類課程之建議書及其預算,以及季度培訓計劃進展。


成員名單














召集人成員秘書
黃小萍博士伍穎梅女士

鄭啟明先生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代表

勞工處處長代表
經理(課程行政)


3. 質素保證及覆核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審批新培訓機構申請、及取消現有培訓機構開辦課程資格的建議;
(二)制訂培訓課程及計劃的質素保證策略和機制;
(三)釐訂培訓課程及計劃的成效指標及監察整體成績(包括學員的就業及留職情況),並按需要進行檢討;
(四)監察及評核培訓機構舉辦培訓課程的教學質素、成效及行政安排;
(五)監察培訓課程統一評估的工作,以及學員的評估成績;
(六)制訂學額分配機制及監察其成效,並按需要進行檢討;及
(七)監察公眾人士及學員就培訓課程及計劃的投訴的整體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就個別投訴個案進行覆核。



成員名單














召集人成員秘書
余鵬春先生, SBS, JP冼啟明先生, MH

黃小萍博士

勞工處處長代表

職業訓練局執行幹事代表
經理(質素促進)2


4. 公關及推廣策略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審議辦事處擬定的再培訓局公關及宣傳推廣策略、以及年度工作規劃;
(二)就再培訓局公眾形象及品牌的公關工作,提供意見,並監察其成果;
(三)審議辦事處就大型的公關及宣傳推廣活動所擬備的方案,並批核公關及推廣活動的大型投標項目;及
(四)監察培訓機構就再培訓局培訓課程及計劃進行的公關及宣傳推廣工作的成效。



成員名單















召集人成員秘書
梁頌恩女士莊堅烈先生, MH

簡金港生女士

勞工處處長代表

冼日明教授#

廖國偉先生#
經理(傳媒及對外事務)

# 增選委員


5. 財務及行政委員會

職權範圍































(一)審議再培訓局辦事處人員的薪酬福利及聘用政策,提交全局通過,並制訂其他的人事政策;
(二)監察辦事處的職員編制,並向全局推薦副行政總監級別或以上人員的任免;
(三)審議再培訓局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及年度財務報告,提交全局通過;
(四)監察再培訓局的收支及財務管理狀況;
(五)就再培訓基金的投資策略及政策,向全局提交建議;並監察基金的投資活動和表現;
(六)制訂及檢討再培訓局的採購政策,並批核大型投標項目(但培訓課程及計劃以及公關推廣項目除外);及
(七)制訂及檢討再培訓局的資訊科技政策,包括資訊科技保安政策,並監察其實施狀況。

下設投資小組


















  (一)就再培訓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及指引,提供專業意見及建議;
  (二)因應市場上的投資渠道及局方的需求,提供投資建議;及
  (三)就其他經辦事處進行的日常投資事宜,向辦事處提供指導。



成員名單














召集人成員秘書
梁永祥先生, BBS, JP鄭啟明先生

簡金港生女士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代表

勞工處處長代表
經理(財務及會計)


下設投資小組













召集人成員秘書
伍達倫博士, SBS, JP梁永祥先生, BBS, JP

俞漢度先生#

何柏泰先生#
副經理(財務及會計)

# 增選委員


6.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向僱員再培訓局負責,其職權範圍包括:



















(一)監察辦事處業務的營運及財務制度及執行上有否遵從本局既定政策、程序、指引及相關法例,並檢討其是否達致應有的效益、效率及合符經濟原則;
(二)審閱內部審計組呈交的報告,提供改善建議;
(三)如有需要,或就全局交託的事宜,指示辦事處進行特定的檢討或調查工作;及
(四)監察辦事處內部審計職能的成效。



成員名單















召集人成員秘書
黃鍚楠教授余鵬春先生, SBS, JP

鍾偉平先生

俞漢度先生 #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代表
內部審計師

# 增選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