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员再培训局是否政府部门?
不是。虽然再培训局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但再培训局并不是政府部门,而是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根据【1992年雇员再培训条例】而成立。
- 雇员再培训局的经费来源?
雇员再培训计划下的开支,由雇员再培训基金支付。基金于1992由政府注资3亿元成立,至2001年,先后共注资16亿元,以发展再培训局的课程及服务。自2001-02至2007-08年度,政府为向雇员再培训局每年提供约4亿元的经常性拨款。
基金的经常收益亦来自根据输入外地劳工计划下向有关雇主收取的征款。每聘用一名外劳,雇主须每月缴交400港元,由入境事务处代收。由2003年10月1 日开始,聘用外籍家庭佣工的雇主亦须缴付征款。
- 有关外佣雇主征款的具体安排?
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务处申请聘用外籍家庭佣工或与外佣续约,亦须缴付每月400元的雇员再培训征款,所得款项拨入雇员再培训基金内。 入境事务处出版了一份《从外国聘用家庭佣工指南》,以供有意聘请外佣的人士参阅,指南内容包括聘用外佣的资格准则、申请手续及注意事项。有关聘用外佣的手续及缴交征款的常见疑问及响应,可参阅入境事务处网页。
- 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人?
主要服务对象是15岁或以上的香港合资格雇员,学历不超过副学位程度。合资格雇员即合法在香港逗留并可自由受聘于本港任何雇主的人士,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来港定居人士。
- 申请人要符合甚么条件才可得优先处理?
下列人士,如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其申请将可获优先处理
- 残疾、工伤康复者、单亲家庭之父或母;
- 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人士。
- 修读培训课程需否交学费?
就业挂钩课程专为失业人士而设,不需要缴交学费。就业挂钩课程主要分作两种上课模式:1)全日制、2)全日及半日制混合模式。
通用技能课程多为半日制或晚间制,旨为协助失业或在职人士增值,课程费用由$150起。失业或低收入人士(即 月入在$7,000或以下者)可申请豁免缴交学费,但出席率必须达80%或以上,否则须补交学费。此外,本局优先照顾经济上相对较困难的人士,凡收入介乎每月7,001元至15,000元(参考政府统计处2007年专上教育(非学位课程)人士收入中位数)的学员,仍然获得本局资助大部分课程学费,而月入超过15,000元的人士修读本局部分时间制课程时,将需缴交全部课程成本。
- 是否所有学员均可申领再培训津贴?
再培训津贴只限于为期一星期以上为失业人士而设的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而提供。学员课堂出席率须达八成或以上,方可申领再培训津贴。再培训津贴根据实际出席全日制课程日数发放。
- 是否凡入读设有再培训津贴的课程,即可获发津贴?
学员需透过培训机构办理申领手续,才可获发再培训津贴。学员可申领津贴的次数亦有所限制,学员于1年内可申请2次再培训津贴(以开班日期计算),而3年内亦只可享有4次申请再培训津贴权利。
- 如何计算3年内最多只可享有4次申请再培训津贴权利?
有关是否抵触"3年内最多只可享有4次申请再培训津贴权利"的规定,其计算方法是以申请人最新获编入读课程的开班日期作为计算基础,倒数三年,若期内该申请人已有4个课程获发放再培训津贴,则新获编班的课程便不可申领再培训津贴。作为计算基础,不论是最新获编入读的课程,又或哪些已领取再培训津贴之课程会被计算入倒数三年期内,均是划一以开班日期计算。
- 何时可获发放津贴?
若学员依时提交资料及办理申请手续,一般于课程完结后约4-6星期将可获发放津贴。
- 符合甚么条件才可申请豁免部分时间制课程学费?
出席率需达8成,并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
- 失业而有意求职学员;或
- 低收入学员(每月入息少于$7,000)。
- 如何申请豁免或退还学费?
需透过开办课程的培训机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 如申请了豁免缴费而最终出席率不足八成会怎样?
如申请了豁免缴费而最终出席率不足八成,学员应缴回有关学费。否则,学员两年内将不获准参加任何培训课程。
- ERB服务中心提供甚么服务?
服务中心采会员制,凡培训学员或正轮候入读培训课程人士,可申请成为中心会员。服务中心为会员提供支持及跟进服务,包括:提供计算机及语言自学设施、求职及市场信息介绍、举办就业讲座、及技能工作坊等。服务中心亦接受公众人士查询及报读培训课程。
- 再培训局的实务技能培训及评估中心提供甚么服务?
设立实务技能培训及评估中心是为毕业学员提供统一评估考核,提高培训毕业学员的认受性。评估中心现阶段主要为完成「家务助理证书课程」、「起居照顾员证书课程」及「保健推拿证书课程」的毕业学员,进行统一评估,并向通过考核的学员发放「技能咭」或技能证书。
- 如何就培训服务向再培训局反映意见?
再培训局相信使用者的意见,有助我们更了解用家的需要及完善服务。我们的联络地址是: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3楼,来函请注明「传媒及对外事务组」收,我们亦欢迎以电话及电邮表达意见,以电邮表达意见时,请于电邮主旨上注明「意见表达」。如欲查询课程或其它资料,请致电专人接听的查询热线,电话:182 182。
- 如何查询课程资料?
可浏览课程查询及报名网页,网址http://course.erb.org,或致电专人接听的查询热线,电话:182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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