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 ERB要求培训机构全面覆检培训设施 并暂停涉及操作灭火筒的实习环节 对于有本局培训课程学员于2009年11月7日(星期六)在培训中心接受保安及物业管理证书课程的实务训练时,因灭火筒发生意外导致受伤入院,雇员再培训局表示十分关注。该局今天(意外后的首个工作天)发出通告予该局委任培训机构,实时暂停各培训课程中涉及应用灭火筒的实务操作环节,直至各培训机构完成设施覆检为止。 再培训局对有学员受伤感到难过,并已向该学员及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希望她能早日康复。局方已要求涉事的培训机构「港九劳工社团联会」,尽快就事件提交报告。 根据现阶段所掌握的资料,再培训局相信意外只属个别事件,不涉及课程本身的设计或规划,而意外原因正由政府当局进行调查,有待公布。但基于审慎和安全考虑,亦顾虑到其他学员可能因事件而产生的不安和忧虑,局方已要求各培训机构全面重新检查各培训设施以确保符合安全水平,而凡涉及学习操作灭火筒的课程,均须实时暂停有关之实习环节,直至该中心完成设施覆检,证实安全为止。受影响的课程包括保安及物业管理、物业维修、会所及康乐设施运作及实务、学校庶务等共10项课程。 再培训局强调对师资要求向有规管,各授课导师必须符合该局指定的要求,方可向该局登记教授有关课程。而涉及事件之导师是符合该课程之授课资格和已按该局规定进行登记,他亦为「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的认可导师。 再培训局指出,该局一向重视学员的安全,在委任培训机构时已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当中列明培训机构必须妥善管理、举办或提供培训课程及服务,以及必须遵守一切适用于其服务提供的法律与规例;并须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为职员及服务对象提供安全的环境,及确保培训场地的负荷量、设计及结构安全,以及符合消防安全。此外,再培训局亦一贯要求培训机构必须购买及维持足够的保险,以承保其因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而再培训局本身亦有为其所有培训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多一重保障。 再培训局会与有关部门跟进调查结果及采取相应行动。局方亦会尽力为该名受伤学员提供所需的协助,冀助她克服当前的困难,早日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