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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再培訓局就業掛鈎課程培訓津貼安排(於2009年4月3日起生效)
因應政府於2009年4月3日宣布通過僱員再培訓局的未來發展路向,再培訓局於同日開始執行有關培訓津貼新發放安排。 |
因應政府於2007年10月的決定,再培訓局於2007年12月起擴大服務對象範疇,涵蓋15歲或以上、具副學位程度或以下人士,本局致力為服務對象提供不同資歷級別屬不同行業多元化的培訓課程。
供失業 / 待業人士入讀之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費用全免,且有培訓津貼。新安排如下 :
課程類別 | 學員類別 | 每日之津貼額 |
一般就業掛鈎文憑課程 | 所有合資格申領津貼學員 | $70 |
青年培育計劃課程 | 所有合資格申領津貼學員 | $30 |
一般就業掛鈎證書課程 | 原有服務對象 | $153.80 (維持不變) |
新增服務對象 | $70 |
原有服務對象為: | 30歲或以上 及 具中三學歷程度或以下人士 |
新增服務對象為: | 30歲以下人士; |
30歲或以上及具中四至副學位程度之人士 |
作為過渡安排,凡於2009年4月3日前已報讀一般就業掛鈎證書課程的申請人,不論其後任何時間入讀/轉讀任何一個就業掛鈎證書課程,均按每日$153.80之津貼額計算。此乃一次性的安排,學員以後的入讀申請,津貼金額將以新的津貼安排計算。
(如有任何問題,可向培訓機構或本局查詢。)
常見問題
Q.1 為何有此安排?
A.1 再培訓局過去一直以30歲或以上及中三程度或以下人士為主要服務對象,而隨著2007年12月1日起擴大服務對象,新增的服務對象學歷及年齡背景有很大的差異,本局有需要檢視為新增服務對象提供的培訓津貼額,以善用資源照顧最多人士的培訓需要。就新的服務對象,本局會落實新的津貼安排。而原有服務對象,即30歲或以上及具中三學歷程度或以下的人士修讀一般就業掛鈎證書課程 ,津貼發放安排維持不變。
Q.2 本人於2009年4月3日或以前遞交申請表,但一直未接獲上課通知,如本人被編派入讀於4月3日以後開辦的課程,本人可申請的津貼金額應是多少?
A.2 作為過渡安排,在2009年4月3日或以前已報名入讀證書(非文憑)課程的人士,不論其改為報讀其他培訓機構或其他課程,均繼續可獲發每日$153.8的培訓津貼。此乃一次性的安排,學員以後的入讀申請,津貼金額將以新的津貼安排計算。
Q.3 本人於2009年4月3日之前完成/或正就讀文憑課程,本人可申請的津貼金額應是多少?
A.3 已入讀文憑課程並合資格領取培訓津貼的人士將獲補發以每日$70計算,課程指定的津貼額。
發佈日期:3/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