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申請資格

「嘉許計劃」共設有三個申請組別,歡迎本港公營及私營機構參加。

申請組別

組別 參加資格
一般企業
  1. 任何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100人或以上的企業;或
  2. 任何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50人或以上的企業。
中小企
  1. 任何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企業;或
  2. 任何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企業。
政府部門、
公營機構及
非政府機構
  1. 政府部門
  2. 公營機構
  3. 非政府機構
    (員工數目不設限制)

備註:

  • 一般企業及中小企:機構已向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辦妥登記。
  • 公營機構: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 附表所列出的機構。
  • 非政府機構:屬於非牟利性質及根據《稅務條例》第 88 條獲豁免繳稅的機構,或根據香港相關法例及條例而成立的機構。
  • 「僱用人數」包括經常參與機構業務的在職東主、合夥人及股東;以及機構的受薪員工,即由有關機構直接支取薪酬的全職或兼職受薪僱員,其中包括長期與臨時聘用的員工。
  • 各申請組別的機構須營運至少一年;以及沒有涉及任何對其業務構成威脅的事件、訴訟、仲裁或行政研訊程序。

申請期

2023-24年度「ERB人才企業嘉許計劃」的申請期為2023年6月1日至9月29日。

查詢

一般查詢(主辦機構:僱員再培訓局)
電話:3129 1183 / 3129 1286
有關填寫申請表格及評審安排的查詢(技術顧問:香港品質保證局)
電話:2202 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