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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記招聘「樂活助理」前,僱主可考慮下列要點,作為招聘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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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範圍 |
工作考慮 |
參考例子 |
清潔 |
居室面積
/清潔範圍 |
房間、客廳、洗手間、浴室、廚房、露台、天台、花園、天花、窗門等。 |
工作細項及要求 |
更換床單被舖、拖地、抹窗等。 |
每項工作的次數 |
每星期更換床單1次、每月抹窗1次等。 |
洗熨 |
洗衣方法 |
手洗或乾洗貴重/特別質料的衣物、脫色衣物要分開洗濯等。 |
熨衫要求 |
哪些需要熨、如何熨? |
備餐
(預備飯餸材料) |
餐次 |
分早、午、晚餐,例如:須預備每天午餐,每星期買菜一次。 |
購買預算
/地點/時間 |
費用每次或每星期支付,如須乘車外出購買,需支付額外車費等。 |
需要項目 |
分早、午、晚餐,例如:煮午飯及煲湯、晚餐只需替僱主準備。 |
照顧
家庭成員 |
照顧對象 |
嬰兒、小孩、老人各多少名、健康狀況如何? |
需照顧的工作 |
接送上/下課、餵食、個人護理、陪診等。 |
其他 |
陪月、寵物照顧、植物護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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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工作經驗 |
如照顧小孩的工作宜找具相關經驗的人士擔任。 |
語言 |
廣東話、國語、英語、其他地方語言。 |
特別技能 |
如陪月、老人護理、園藝等。 |
註:如僱主對「樂活助理」的技能要求越高,安排轉介的時間或需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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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質 |
長期聘用或短期/臨時性質。 |
形式 |
兼職、全日或留宿。 |
工作時間/每週次數 |
每次上、下班時間、每週工作多少天或多少次等安排。 |
薪金* |
支薪模式一般分為時薪、日薪及月薪。為方便計算,一般兼職多採用時薪,全職多採用月薪。 |
*現時一般兼職家居及護理服務的平均時薪約為$50-$70。此薪金只供參考,實際薪酬需因應個別空缺情況、工作內容、日數、地區、時間及技能要求等而定,並由僱主與「樂活助理」雙方議定及調整。若僱主登記空缺時提出之薪酬低於巿場水平,或會影響招聘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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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可以下列方法登記招聘,以便「樂活中心」跟進及安排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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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電ERB熱線182 182登記「樂活一站」服務,或直接與「樂活中心」職員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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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中心」在收到僱主的登記資料後,會聯絡僱主進一步了解其需要及情況,並根據「樂活助理」的工作技能安排配對、提供轉介及免費跟進服務,確保僱主稱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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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於落實招聘前可先進行面試,為免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平等就業機會有關的法例,僱主在甄選人選時,需小心收集及處理求職人士的資料;並應以求職者的資歷、技能等客觀條件為主要考慮,公平對待每位求職者,以平等就業機會的原則決定聘用人選。有關條例及法例,詳見下列網址: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平等就業機會有關法例
僱主可從「樂活中心」的推介名單中挑選合適的「樂活助理」作面試。「樂活中心」的職員會配合僱主選定的時間及地點,盡快安排面試。僱主宜選擇於工作地點(即家中)進行面試,以便「樂活助理」了解實際工作環境。如有需要,「樂活中心」亦可免費提供面試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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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僱主與「樂活助理」雙方同意工作內容及聘用條件,包括工作範圍、時間安排、上班日期、薪酬、福利、支薪方法及假期安排等細則,便應訂立僱傭合約。「樂活中心」職員可協助訂立僱傭合約,並備有僱傭合約樣本供雙方參考。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規定,所有僱主必須為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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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和「樂活助理」就有關僱傭條款和條件上訂立的協議,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如雙方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如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則僱員可書面要求僱主以書面形式提供僱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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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日後不必要的爭議及勞資糾紛,僱傭雙方宜簽訂書面合約,清楚列明雙方權益及責任。只要不違反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薪酬福利、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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