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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服务对象

所有15岁或以上及具副学位或以下之本港合资格雇员(包括新来港定居人士)均可参加由雇员再培训局委任培训机构所举办的课程。

 

服务目标

雇员再培训局课程旨在协助服务对象透过培训后重投劳动市场,在新职位持续工作,及在工作上有进一步之提升。

 

服务方式

雇员再培训局课程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就业辅导、培训课程、就业转介及跟进服务等。

 

培训课程

现时本局为本港合资格雇员提供各类型的培训课程,包括:

 

学费

专为失业人士提供的就业挂钩课程,费用全免。非就业挂钩课程属收费课程,学费金额以递交课程申请表当日本局就有关课程订定的学费金额为准。凡没有收入或每月收入为14,000元或以下的学员,可申请豁免缴费。每月收入为14,000元以上人士可申请学费资助,每月收入介乎14,001元至22,000元的学员,可获得本局资助大部分课程学费,缴交课程订定的「高额资助学费」;而月入超过22,000元的学员,则须缴交课程的「一般资助学费」。

 

再培训津贴

为期七天或以上的就业挂钩课程设有再培训津贴。学员须符合再培训津贴发放的准则,包括课堂出席率须达八成或以上,方可申领。有关再培训津贴发放的准则及个别课程的再培训津贴金额,请参阅最新的「课程总览」或向培训机构查询。

  

为学员提供的就业服务

本局辖下之培训机构,会为所有出席率达八成的就业挂钩课程的学员,提供就业辅导及转介服务。培训机构之就业辅导主任会提供职位空缺资料,并根据个别学员之经验、技能、性格及就业意向,协助学员选配市场上合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