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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服務對象

所有15歲或以上及具副學位或以下之本港合資格僱員(包括新來港定居人士)均可參加由僱員再培訓局委任培訓機構所舉辦的課程。

 

服務目標

僱員再培訓局課程旨在協助服務對象透過培訓後重投勞動市場,在新職位持續工作,及在工作上有進一步之提升。

 

服務方式

僱員再培訓局課程為服務對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包括就業輔導、培訓課程、就業轉介及跟進服務等。

 

培訓課程

現時本局為本港合資格僱員提供各類型的培訓課程,包括:

 

學費

專為失業人士提供的就業掛鈎課程,費用全免。非就業掛鈎課程屬收費課程,學費金額以遞交課程申請表當日本局就有關課程訂定的學費金額為準。凡沒有收入或每月收入為12,500元或以下的申請人,可申請豁免繳費。每月收入為12,500元以上人士可申請學費資助,每月收入介乎12,501元至20,000元的學員,可獲得本局資助大部分課程學費,繳交課程訂定的「高額資助學費」;而月入超過20,000元的人士,則須繳交課程的「一般資助學費」。

 

再培訓津貼

為期七天或以上的就業掛鈎課程設有再培訓津貼。學員須符合再培訓津貼發放的準則,包括課堂出席率須達八成或以上,方可申領。有關再培訓津貼發放的準則及個別課程的再培訓津貼金額,請參閱最新的「課程總覽」或向培訓機構查詢。


為學員提供的就業服務

本局轄下的培訓機構,會為所有出席率達八成的就業掛鈎課程的學員,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培訓機構的就業輔導主任會提供職位空缺資料,並根據個別學員的經驗、技能、性格及就業意向,協助學員選配市場上合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