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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再培訓局課程名稱的修訂安排(於2014年4月1日起生效)

為配合教育局推行的「資歷名銜計劃」,本局的課程名稱於2014年4月1日起(以開課日期計)會作出以下修訂:

課程名稱修訂

  1. 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
    • 「證書」課程修訂為「基礎證書」課程;
    • 「文憑」課程因應其學習量1,修訂為「證書」課程或毋須作出修訂;
  2. 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
    • 「單元證書」課程,因應其資歷水平2,修訂為「基礎證書(兼讀制)」或「證書(兼讀制)」課程。

課程名稱的修訂將不涉及任何課程水平或訓練內容的改變。

再培訓津貼的安排
因應課程名稱的修訂,於2014年4月1日起再培訓津貼的安排3如下:
課程類別 學員類別 每日的津貼額
「青年培育計劃」課程 所有合資格申領津貼學員 $30
一般就業掛鈎「證書」或
「文憑」課程
所有合資格申領津貼學員 $70
一般就業掛鈎「基礎證書」課程 原有服務對象
即30歲或以上;
具中三學歷程度或以下的合資格申領津貼學員
$153.8
其他合資格申領津貼學員 $70

有關安排對所有合資格申領再培訓津貼的學員原有的每日津貼額維持不變。

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培訓機構或本局熱線182 182查詢。

 

1如課程的學習量少於60個資歷學分,其課程名稱會由「文憑」修訂為「證書」,否則仍保持原有「文憑」的課程名稱。本局現有課程的學習量均於60個資歷學分以下。

2資歷水平較低(建議資歷級別為第一及二級)的課程的名稱由「單元證書」修訂為「基礎證書(兼讀制)」,其他課程的名稱則修訂為「證書(兼讀制)」。

3僱員再培訓局發放再培訓津貼的準則為:「青年培育計劃」課程的合資格學員的津貼金額為每日$30;其他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的合資格學員的津貼金額,除報讀資歷級別第一及二級課程的原有服務對象(即30歲或以上、具中三程度或以下的學員)為每日$153.8外,一律為每日$70。最高津貼金額按課程的全日上課日數釐定。非就業掛鈎課程的學員不會獲得任何培訓津貼。

發佈日期:5/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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