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 |
事項 |
9月26日起 |
接受網上申請(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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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 |
網上簡介會
- 合資格的參加者將收到統籌機構發出的電郵通知網上簡介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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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至11月 |
機構面試
- 獲甄選的參加者會收到參與機構通知,出席面試及/或技能測試
取錄通知
- 獲取錄的參加者會收到參與機構通知;以及收到勞工處就業主任通知,於一星期內到指定的勞工處就業中心辦理實習前所須的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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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至12月 |
「熱身講座」及「電腦應用工作坊」
- 獲取錄的參加者會收到統籌機構通知,參加講座及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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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至翌年2月 (當中的1個月) |
實習期 |
實習期完結當天 |
申領津貼
- 實習生的出勤率須達到80%或以上,才符合資格申領津貼。在實習期完結當天,在參與機構協助下,實習生填妥「申請發放實習津貼表格」及其他相關表格,並由參與機構將表格交回所屬的勞工處就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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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收到所有 津貼申請文件後 |
發放津貼
- 勞工處完成審核申請後,會以郵寄支票形式發放實習津貼予合資格的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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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完結後 約4星期 |
發放獎金
- 實習出勤率達80%或以上的實習生會收到由參與機構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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