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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聘用、后培训」计划

目标

本局自2015-16年度起,推行「先聘用、后培训」计划(下称「计划」),目的为鼓励潜在劳动力投入就业市场,以协助纾缓就业市场人手不足的情况。「计划」的目标对象主要为妇女及料理家务者。

 

「计划」内容

参与「计划」的雇主1除了提供合适的职位空缺外,并会因应学员的家庭岗位需要,调整学员的工作时间及休假安排,以及提供在职培训和配套支持措施,鼓励他们留职。本局委任的培训机构会协助雇主进行招聘,并为受聘学员于工作时间内提供指定培训课程,学习相关的工作技能及知识,以协助他们正式投入日常工作。

 

查询

有关计划详情,请致电本局热线182 182或向培训机构查询。

1一般而言,参与「计划」的雇主应具备以下条件:(a)就相关工种提供足够的职位空缺;(b)提供可配合目标对象(即中年妇女及料理家务者)照顾家庭需要的工作时间(如周日定更、周末及假日定休);(c)聘用期不少于一年,并以「连续性合约」聘用学员(即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d)实际薪金不低于市场水平;(e)相关工种的入职条件及培训需要与本局的服务对象及培训课程相符;(f)雇主没有涉及负面消息;以及(g)有意参加劳工处「中高龄就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