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

註:《僱傭條例》不適用於「樂活一站」保健按摩員,因他們是以自僱人士身份提供服務。


勞工保障

所有「樂活助理」,無論每星期工作時間多少,都可根據《僱傭條例》享有︰

  • 法定假日
  • 工資的支付及扣薪的限制

如「樂活助理」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僱主亦需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提供其他保障如:

  • 休息日
  • 有薪年假
  • 疾病津貼
  •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支付工資

僱主須與「樂活助理」訂定工資期,並須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支付工資給「樂活助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


年終酬金及花紅

《僱傭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年尾花紅等。如果僱傭合約包括這些條款,僱主便必須履行。如果年終酬金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支付的,應在書面合約內明確註明。


扣薪

根據《僱傭條例》,如「樂活助理」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僱主可扣除工資作賠償,但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300元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樂活助理」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提供更改僱傭條件的資料

僱主如欲更改僱傭條件或向助理建議更改該等條件,必須清楚向助理交代。如更改條件的細則是以書面形式列出,或僱主接獲助理的書面要求,僱主應將一份載有變更條款的通知書交給助理。


終止合約

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樂活助理」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

查詢

此章內容節錄自勞工處出版的《僱傭條例簡明指南》,只供基本參考。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均備有《僱傭條例簡明指南》供僱主取閱。僱傭合約可參考勞工處網頁提供的僱傭合約樣本。

如遇有勞工法例問題,僱主亦可直接:

  • 致電勞工處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熱線2717 1771
  • 瀏覽勞工處的網頁www.labour.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