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再培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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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景

為知識型經濟的香港提供靈活、優秀、適應力強的人才,為香港人力培訓及經濟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使命

因應市場形勢推出適時的課程和服務,以持續提升本港勞動人口的質素,促進在社會向上流動。

成立

僱員再培訓局(ERB)屬法定組織,根據《僱員再培訓條例》於1992年成立。ERB提供的課程是以市場為導向,技能為本,靈活配合市場變化。ERB透過統籌、撥款和監察,委任約80間培訓機構提供培訓課程及服務,培訓中心數目約370間,分佈港九新界各區,地區網絡廣闊。現時ERB提供約700項具市場需求及事業前景的培訓課程,涵蓋28個行業。

管治架構

ERB設有委員會,委員包括僱主、僱員、與職業培訓及再培訓或人力統籌有關的人士和政府代表,負責制訂培訓及服務政策,由行政辦事處推動和執行。

服務對象

ERB的服務對象為15歲或以上的本港合資格僱員 。

培訓課程

配合不同服務對象的培訓需要,ERB提供多元化的培訓課程,包括為失業人士而設的「就業掛鈎課程」、協助學員提升技能的「技能提升課程」、跨行業適用的「通用技能課程」,以及為特定服務對象而設的青年培訓課程、殘疾及工傷康復人士課程、更生人士課程、以英語授課的少數族裔人士課程及新來港人士課程。培訓機構為完成就業掛鈎課程的學員提供三至六個月的就業跟進服務,協助學員投入勞動市場。
 
ERB積極發展專業認證課程,包括行業認證課程、公開考試備試課程等,協助學員考取認可資格,踏上專業階梯。本局約有300項課程已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審和獲得資歷架構認可,確立課程質素和認受性。

支援服務

ERB提供一系列支援服務,協助市民及學員掌握培訓及就業資訊,以及報讀ERB課程。服務包括培訓顧問服務、「ERB服務中心」、「ERB服務點」、ERB「培訓通」課程搜索終端機、「樂活一站」及「陪月一站」家居服務轉介平台等。

服務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