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再培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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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15歲或以上的本港合資格僱員均可參加由僱員再培訓局(ERB)委任培訓機構所開辦的課程。

服務目標

ERB課程旨在協助服務對象透過參與培訓,投入就業市場和持續提升技能。

培訓課程

ERB為本港合資格僱員提供多元化的培訓課程,包括:

*申請人須符合個別課程的入讀資格,詳情請參閱課程申請須知

學費

就業掛鈎課程專為失業人士而設,費用全免。非就業掛鈎課程屬收費課程,學費金額以遞交課程申請表當日ERB就有關課程訂定的學費金額為準。凡沒有收入或每月收入為14,000元或以下的學員,可申請豁免繳費。每月收入為14,000元以上人士可申請學費資助,每月收入介乎14,001元至22,000元的學員,可獲得ERB資助大部分課程學費,繳交課程訂定的「高額資助學費」;而月入超過22,000元的學員,則須繳交課程的「一般資助學費」。

再培訓津貼

為期七天或以上的就業掛鈎課程設有再培訓津貼。學員須符合再培訓津貼發放的準則,方可申領。有關再培訓津貼發放的準則及個別課程的再培訓津貼金額,請參閱最新的「課程總覽」或向培訓機構查詢。

為學員提供的就業服務

ERB轄下的培訓機構為所有出席率達八成的就業掛鈎課程學員,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培訓機構的就業主任會提供職位空缺資料,並根據個別學員的經驗、技能及就業意向,協助學員選配市場上合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