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再培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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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首次使用此登記服務的僱主,請將商業登記證副本或職業介紹所牌照副本連同已填妥的職位空缺登記表格傳真交回僱員再培訓局,以作核實。 僱主有責任確保有關職位空缺條件符合《最低工資條例》及其他條例所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