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或以上的本港合資格僱員均可參加由僱員再培訓局(ERB)委任培訓機構所開辦的課程。
ERB課程旨在協助服務對象透過參與培訓,投入就業市場和持續提升技能。
ERB為本港合資格僱員提供多元化的培訓課程,包括:
*申請人須符合個別課程的入讀資格,詳情請參閱課程申請須知。
就業掛鈎課程專為失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來港的香港居民/經香港永久性居民作為保證人申請而獲批「受養人簽證」來港居留的香港居民而設,學費全免。非就業掛鈎課程則為收費課程,符合申請學費減免資格的學員(香港永久性居民/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來港的香港居民/經香港永久性居民作為保證人申請而獲批「受養人簽證」來港居留的香港居民)可於收到入學通知後,按其入息水平申請學費減免。每月收入介乎15,000元以上至23,500元的學員,可獲ERB減免大部分課程學費,只需繳付「資助學費」;至於沒有收入或每月收入為15,000元或以下的學員,則可申請豁免繳費。其他學員一概須繳付課程的「學費」。學員需繳付的學費金額,將以其提交課程申請表當日,ERB就該課程所訂定的學費為準。
為期七天或以上的就業掛鈎課程設有再培訓津貼。合資格學員須符合再培訓津貼發放的準則,方可申領。有關再培訓津貼發放的準則,請參閱最新的「課程申請表」;就個別課程的再培訓津貼金額,請向培訓機構查詢。
ERB轄下的培訓機構為所有出席率達八成的就業掛鈎課程學員,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培訓機構的就業主任會提供職位空缺資料,並根據個別學員的經驗、技能及就業意向,協助學員選配市場上合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