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员再培训局(ERB)已指派客户服务组经理为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根据政府的《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提出索取资料的要求,均按既定程序获得妥善处理。
网站载有下列资料,以供浏览:
如欲索取其他资料,请向ERB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请求。
ERB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ERB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市民如欲索取ERB所保存但不属按惯例公布或供查阅的资料,可以致电ERB热线 (852) 182 182 以口头方式索取所需资料,或以信函、电邮或申请表格索取资料。申请表格可于ERB办事处索取,也可按这里下载。申请可传真至ERB(传真号码︰(852) 2369 8322),或寄交:
香港柴湾小西湾道10号3至6楼
雇员再培训局
公开资料主任
此外,ERB亦接受电邮申请,请将填妥的申请表格电邮至 erbhk@erb.org。
网站所载资料可免费下载(但请注意网站版权公告所载有关发布或复制该等资料的限制),ERB亦可提供网站资料的打印本。打印本以A3或A4大小纸张作黑白列印,每页收费HK$1.00。
除免费派发或在支付规定费用后提供的刊物外,ERB会就所索取的资料收取下列影印费用:
A3或A4黑白影印(单面或双面) - 每页影印本HK$1.00
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ERB热线 (852) 182 182。
在可能情况下,ERB会于收到书面要求后10个历日内提供资料。如不可能,ERB会于收到要求后10个历日内以简复通知要求者。预定回应时间则将会是收到要求后21个历日内。
如要求被拒绝,ERB会在上述所列的时限内通知要求者。
在例外情况下,回应时间或会超越21个历日。这情况应向要求者解释。
如须迁就《守则》所列的第三者程序,或要求者没有缴付所需费用,有关预定时间可能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