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员再培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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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素保证措施

雇员再培训局(ERB)已就委任培训机构订定审批准则,只有委任培训机构才可申请开办ERB课程。为监察培训机构的表现及确保课程质素,ERB按「风险及表现为本」的原则推行质素保证机制。ERB透过「常规监察」及「个案管理」的双轨并行方式,调节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并按培训机构的背景、表现、风险程度等因素,制订执行「常规监察」措施的优先次序。ERB现行的课程质素保证措施涵盖机构行政、课程质素管理、导师、考试等各方面的事宜。ERB会到开办课程的培训机构进行周年审计,以评核其在行政及课程质素方面的表现,并协助它们完善内部质素保证机制。ERB亦会到培训机构进行课堂及期末考试突击巡查,以确保机构按既定指引举办课程及执行考核。同时,ERB亦会安排具备丰富经验及相关资历的技术顾问到培训机构视察实务试的进行过程,借此提升评核质素及评核准则的一致性;以及安排教学顾问到不同的培训中心观课,提升导师的教学质素。

ERB如在执行各类质素保证措施的过程中发现有个别机构表现未如理想,会按需要依据其个别背景及情况制订「个案管理」计划,措施包括谘询会议和个案研讨等支援服务,或进行学员意见调查及加强监察行动,以确保有关机构的表现有所改善。

各培训机构在质素保证方面的表现,是ERB年度学额分配机制的审批准则之一。